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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校内合作项目办理流程的通知
发布人:曹阳  发布时间:2018-04-13   浏览次数:631

各院、系及相关教师:

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不断优化科研服务和办事环境,科工院对校内合作项目、校内子项目及其拨款流程进行了优化:教师在线建立校内项目/子项目后,内部转账由科工院批量处理与财务处联办,减少教师到场次数。即日起,上述事项办理流程更新如下:

校内项目管理指:我校教师A所承担的已经录入科研管理系统的项目,需委托校内其他教师B共同研发,与其他教师B签订合作协议,并对经费进行分配划转的工作。

校内子项目管理指:我校教师B从校内其他教师A处获得的校内项目,需要再次委托校内其他教师C共同研发,与其他教师C签订合作协议,并对经费进行分配划转的工作。

教师A为项目负责人,教师B为校内项目负责人,教师C为校内子项目负责人。

此通知校内合作不包括往校内分析测试单位转测试费。

非密、非军品项目

一、校内项目的建立

校内项目的建立由项目负责人A在科研管理系统发起,完成建立并通过审核后,校内项目负责人B可登录科研管理系统查看到该项目。

教师A登录科研管理系统→我的项目→校内项目→新增

1、输入已经在系统中完成登记的项目编号(XX+8位数字,请逐字输入,可以带出索引),调出原入账项目信息,务必正确输入原项目负责人A的电话,以便紧急联系。若原项目经费卡号为空,必须在原项目中提交变更申请补充经费卡后方可操作

2、输入拟签订的校内项目名称,归口部门请确保和原项目一致,输入校内项目负责人B姓名,会自动带出其所属单位和一级学科及电话,如果有错误或为空请自行更改,输入开始时间及结项时间,拟签订合作项目的金额,经费卡号空着不填必须建立新卡);

3、上传AB双方教师签订的合作协议,需双方本人签字、双方学院盖章,扫描成一个pdf后上传。

4、点击保存,等待科工院审核。

科工院审核时效:提交后1个工作日。

二、校内项目的首次转账

校内项目的建立通过科工院审核后,教师A即可给教师B在线操作转账,可以根据项目进度分次转账或者一次性转账,具体流程如下:

教师A登录科研管理系统→我的项目→校内项目→找到相应的校内项目→点击拨款→在新增经费转账下输入转账金额→输入转账事项,并务必备注经费卡领取地点(2H535或者师生服务中心6号窗口)→点击保存即可。如未备注领取地点,默认为师生服务中心6号窗口。

领取时间提交申请次周周三及以后仅能由教师A或者教师B领取,如授权他人需携带教师A或教师B在有效期内的工作证或身份证领取

三、校内项目的非首次转账

1412日前,按照原有流程在科研管理系统进行过转账操作,并已经建立了新卡,且在财务完成拨款的:

再次操作转账时,请先联系科工院(86418144郭老师)完善校内项目经费卡号后再在系统提交转账申请,科工院2个工作日内移交财务处理。

2412日前,按照原有流程在科研管理系统进行过转账操作,并已经建立了新卡但是未完成拨款的,请携带新卡到科工院2H535进行登记,科工院重新出具内部转账单并签字盖章后,由教师自行办理转账。

3412日前,按照原有流程在科研管理系统进行过首次转账操作,但未完成建立新卡也未完成拨款的,视作首次转账,按第二条校内项目首次转账规定执行。

4412日及以后,按照新流程在科研管理系统办理转账操作的,已经完成了第一次拨款,再进行后续拨款的,可直接在系统提交转账申请,科工院2个工作日内移交财务处理。

四、校内子项目的建立和转账

校内子项目的建立由校内项目负责人B在科研系统进行操作,操作方法同校内项目的建立,仅操作入口不同,登录科研管理系统→我的项目→校内项目→新增,原项目编号为校内项目编号

校内子项目的首次转账也由校内项目负责人B在科研系统进行操作,操作方法同校内项目的首次转账,仅操作入口不同,登录科研管理系统→我的项目→校内项目→拨款。如果校内项目的经费卡号为空,请联系科工院(86418144郭老师)补充后再操作。

如果校内子项目负责人C继续委托校内其他教师D合作研发,依然在校内子项目模块中办理。D再委托EE再委托F……,均按校内子项目管理。

校内子项目的非首次转账同第三条校内项目的非首次转账规定。

军品类项目

一、校内项目的建立

校内项目的建立由项目负责人A在科研管理系统发起,完成建立并通过审核后,校内项目负责人B可登录科研管理系统查看到该项目。

教师A登录科研管理系统→我的项目→校内项目→新增

1、输入已经在系统中完成登记的项目编号(XX+8位数字,请逐字输入,可以带出索引),调出原入账项目信息,务必正确输入原项目负责人A的电话,以便紧急联系。若原项目经费卡号为空,必须在原项目中提交变更申请补充经费卡后方可操作

2、输入拟签订的校内项目名称(必须无密化处理),归口部门请确保和原项目一致,输入校内项目负责人B姓名,会自动带出其所属单位和一级学科及电话,如果有错误或为空请自行更改,输入开始时间及结项时间,拟签订合作项目的金额,经费卡号空着不填必须建立新卡);

3不要上传合作协议;

4、点击保存;

5、携带双方教师签字、双方学院盖章的合作协议(必须无密化处理)到科工院(2H524)现场审核,之后到2H535室用印后科工院留存(仅能用印1份)

二、校内项目的首次转账

校内项目的建立通过科工院审核后,教师A即可给教师B在线操作转账,可以根据项目进度分次转账或者一次性转账,具体流程如下:

教师A登录科研管理系统→我的项目→校内项目→找到相应的校内项目→点击拨款→在新增经费转账下输入转账金额→输入转账事项→点击保存即可。

经费卡领取地点:科工院2H535

经费卡领取时间提交申请次周周三及以后仅能由教师A或者教师B领取,如授权他人需携带教师A或教师B在有效期内的工作证或身份证领取

三、校内项目的非首次转账

1412日前,按照原有流程在科研管理系统进行过转账操作,并已经建立了新卡,且在财务完成拨款的:

再次操作转账时,请先联系科工院(86418144郭老师)完善校内项目经费卡号后再在系统提交转账申请,科工院2个工作日内移交财务处理。

2412日前,按照原有流程在科研管理系统进行过转账操作,并已经建立了新卡但是未完成拨款的,请携带新卡到科工院2H535进行登记,科工院重新出具内部转账单并签字盖章后,由教师自行办理转账。

3412日前,按照原有流程在科研管理系统进行过首次转账操作,但未完成建立新卡也未完成拨款的,视作首次转账,按第二条校内项目首次转账规定执行。

4412日及以后,按照新流程在科研管理系统办理转账操作的,已经完成了第一次拨款,再进行后续拨款的,可直接在系统提交转账申请,科工院2个工作日内移交财务处理。

四、校内子项目的建立和转账

校内子项目的建立由校内项目负责人B在科研系统进行操作,操作方法同校内项目的建立,仅操作入口不同,登录科研管理系统→我的项目→校内项目→新增,原项目编号为校内项目编号

校内子项目的首次转账也由校内项目负责人B在科研系统进行操作,操作方法同校内项目的首次转账,仅操作入口不同,登录科研管理系统→我的项目→校内项目→拨款。如果校内项目的经费卡号为空,请联系科工院(86418144郭老师)补充后再操作。

如果校内子项目负责人C继续委托校内其他教师D合作研发,依然在校内子项目模块中办理。D再委托EE再委托F……,均按校内子项目管理。

注意事项

1、教师操作校内项目转账或校内子项目转账后科工院即进入受理程序,原则上不允许撤销,请谨慎操作;

2、校内项目或校内子项目经费监管均按照原项目执行,不因校内项目/子项目的建立而改变经费性质及预算;

3、教师A与教师B因同一个原项目签订校内项目合作协议,原则上只能签订1个,可分次进行拨款;教师B与教师C签订校内子项目同上要求;

4、从一个母项目衍生出的校内项目及校内子项目,不允许经费回流操作,即不允许ABA,或者ABCA……原则上也不允许ABC同时AC,请项目负责人A统筹处理;

5、校内项目及校内子项目负责人可在本人科研管理系统使用出账等功能,有过经费到账记录的校内项目/子项目,科研项目证明认定时以系统数据为准,不需项目负责人本人再次确认;

6、请各位教师妥善保管科研系统账号及密码,定期更新密码,从科研系统发起的校内项目、子项目及转账申请,默认为教师本人操作。

科学与工业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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