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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研项目经费落款、开票业务流程变更的通知
发布人:杨佳  发布时间:2021-10-22   浏览次数:945

全校师生: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贺信精神,切实做到让“信息多跑路,师生少跑腿”,科工院会同计财处对科研项目经费落款业务流程进行了优化:即日起,不开票据的科研项目经费落款,仅需师生在科研系统中完成线上认领操作,审核通过后,由科工院与计财处业务实现业务流转对接,无需师生到窗口线下办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业务范围:在科研系统中已立项的横、纵向科研项目到款

办理流程

  1. 科研项目负责人统一身份认证登陆科研系统(路径:登陆科工院网站http://keyan.hit.edu.cn/【相关系统及链接】“科研系统”(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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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1. 【经费办理】模块左侧列表中选择“可认领”,在“银行到款列表”中输入摘要信息进行查询(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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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点击拟认领款项,填报信息(若该项目存在联合承担单位,请务必准确填写本次外拨经费金额,否则后续相应外拨操作将无法正常进行。若有疑问可致电科工院后台0451-86418144详询),提交申请(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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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1. 【经费办理】模块左侧列表中选择“已认领”,在“项目入账列表”中查看审核状态及审核意见(图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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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

若审核状态为“退回”,请点击“认领金额”进入认领详情页面,并参照右上角审核意见作相应处理(图5),或致电科工院窗口(电话:0451-86210027)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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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

若审核状态为“学校通过”,请视以下具体情况作相应后续处理:

  1. 该笔经费不开票据的(已预借票据/暂不开票/无需开具票据),由科工院与计财处业务流转对接。2-3工作日后经费负责人可登陆财务系统确认该笔经费到账情况;已预借发票则由计财处自行核销处理;

  2. 该笔经费需要开具纸质票据的,请携带项目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及《哈尔滨工业大学开票申请单》(预约方法详见计财处网站业务流程科研管理《财务处关于开具3%税率增值税发票实行网上预约的通知》、《哈尔滨工业大学办理增值税发票业务须知》(图6))至明德楼E206室开具增值税发票或E209室开具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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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

  1. 该笔经费需要开具电子普通发票的,预约方式详见计财处网站【新闻通告】《关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线上办理的通知》(图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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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

注意事项

  1. 在科研系统查询无果的,可登录计财处综合信息门户新版财务查询财务到款查询,并致电计财处咨询台(电话:0451-86418361)确认经费状态(是否属于科研经费/是否推送信息);

  2. 若存在科研经费认领审核通过一周以上没有落账的,师生可致电计财处科研与专项管理办公室(电话:0451-86417726)详询;

  3. 由来款单位批量汇款的科研项目到款,原则上由科工院项目归口管理部门统一认领(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牵头)),而后流转计财处进行账务处理,无需项目负责人本人线上操作认领;

  4. 请与来款单位在汇款前充分沟通,在汇款用途中尽量标明项目相关信息,以便于经费认领。请广大师生秉持严谨、负责的态度,及时、准确地认领属于本项目的到款,切勿冒认、误认。若发生以上情况,请致电科工院窗口(电话:0451-86210027)详询处理方式;

  5. 师生可凭项目编号或经费卡号随时到师生服务中心科工院窗口现场打印、领取经费卡(仅限已在科研系统立项的横、纵向科研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