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对2026年博士生招生的工作部署,结合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具体情况制定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2026年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硕博连读工作方案。具体工作如下:
一、组织机构
1.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董泽蛟
组 员:单丽岩、王琳、胡晓伟
秘 书:石婷婷
2. 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及电话
组 长:王东升
组 员:韦忠斌、蔡畅、张润
电 话:0451-86283779
二、材料学术水平审核原则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分类审核。专项计划申报材料审核需要结合报考单位意见,并在审核结果中占比,对全日制普通计划学术型、全日制普通计划专业型和专项计划报考考生分别按一定录取差额比例择优选拔进入下一阶段考核的申请者。专家组审核评价的主要依据如下:
1. 考生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经历与取得的成绩;
2. 考生从事报考学科领域的工作经历、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发表的高水平学术文章等;
3. 考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
4. 其他与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有关的因素等;
5. 部分联合培养专项,结合联合培养单位意见。
三、学科考核
1. 材料原件审查
资格审查内容:
(1)考生身份证;
(2)学籍材料: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
(3)2份专家推荐信原件、《哈尔滨工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须有考生签字的原件);
(4)考生本人的《入学考核现实表现情况表》(须加盖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照片底色无要求,可电子打印也可贴纸质照片);
(5)四、六级原件或托福、雅思成绩单原件,英语免试证明;
(6)发表学术论文原件(SCI/EI文章的检索报告原件);
(7)其他科研材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原件。
如部分原件无法按时提供,请提前联系学院并说明具体原因,并在录取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提交,否则将视为审查不合格并失去拟录取资格。
注:报名及材料提交按照《关于哈尔滨工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秋季招生“申请-考核”的工作通知》、《哈尔滨工业大学2025年秋季学期硕博连读选拔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未按规定上传材料的报名无效。申请者应对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在报考或录取期间被查实,取消其报考、录取等资格;在学期间被查实,取消其学籍;毕业后被查实,学校将按规定撤销其已获得的学位证、毕业证。
2. 考核方式
普通计划和专项计划进行分别选拔、分别录取,全日制普通计划学术型、全日制普通计划专业型进行分类考核、分类录取。学科考核分为“外语水平考核”和“综合考核”两部分,均采取线下面试方式进行,满分均为100分。
“外语水平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阅读和翻译外文文献的水平,合格线为60分。每位考生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考生如满足免考核条件,可以免参加外语水平考核。
“综合考核”主要对考生专业知识、学术创新能力、科研实践能力、综合素质、科研志趣、创新潜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每位考生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具体包括:
(1)外语自我介绍(约1分钟)
(2)PPT汇报(约7分钟),汇报内容包括:个人情况、教育经历;硕士论文研究主要内容;科研经历及主要成果;攻读博士的研究设想等
(3)专家提问及交流(约12分钟)
3. 考核时间及地点
面试考核时间初步定于10月末(后续面试考核时间和报到时间会另行通知),报到时告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
四、录取办法
1. 普通计划报考在学生意愿和导师招收基金类别意愿都满足要求的情况下按照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专项计划遵循宁缺毋滥,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专项需求进行分类选拔、分类考核。
2. 本次招生按学科分类进行考核、录取。根据导师考核意见、材料审核情况、外语水平考核结果和综合考核情况,结合导师和本单位的招生计划情况综合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审核确定。有关导师的招生名额、博士生培养基金类型以及录取协议签订等要求按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3.如出现学科(专业)或专项计划缺额情况,可开展调剂工作。参加本次考核但未获录取资格的考生,征得预调剂导师同意后,可按照以下原则进行调剂:
普通计划,同类别不同学科间的调剂,可直接按考核结果依次补录;不同类别间的调剂,需重新参加面试考核,按调剂考核成绩依次补录。
专项计划,需重新参加面试考核,按调剂考核成绩依次补录。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本通知由哈尔滨工业大学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学院联系人:石老师
联系电话:0451-86282116
邮箱:hit_jtxy@163.com
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10月22日